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02 01:48:26
法律分析。失业保险金依法原本就是一种具有补偿性质的保险基金,没有领取没有什么关系,但据规定,辞职后没领取失业金的,超过60天视为自动放弃,再次失业的,重新计算缴费时间,领取期限与上次失业应当领取但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24个月;职工跨地区就业的,失业保险关系应随本人一起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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