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01 00:48:46
通事故的原因分析、责任认定及处理都需要交通管理机关通过调查、收集、运用证据来实现。所谓证据就是指能证明事故事实的一切客观真实的材料。交通事故中的证据分为以下七种。(1)物证。物证是能够证明交通事故真实情况的一切物品和痕迹。它是以客观存在的物品形式、特性以及外部特征来起证明作用的。如交通事故中的当事车辆,在车辆上的撞击痕迹,道路上的制动拖印以及划痕等,都是物证。(2)书证。书证是指能够证明交通事故有关情况的文字材料,是以其记载的内容来证明的。如驾驶员的驾驶证、提货单、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有关信件等都属于书证。(3)证人证言。证人证言是指证人亲眼目睹交通事故发生的情况,就自己所知道的有关情况向机关所作的陈述。证人证言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中最常用的,也是最重要的证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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