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01 00:18:56
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修改通用条款,或者在专用条款中增加约束的内容,只要修改或增添的内容没有违背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没有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显失公平等依法属于无效、可变更、可撤销的情形,一旦签署就构成有效合同,受到法律的保护。要否决该等条款的效力,同样是不可能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有哪些。对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内容,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795条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条款。(1)工程范围,主要包括工程名称及地点,建筑物的栋数、结构、层数、面积等。(2)建设工期,即施工人完成施工工程的时间或期限。(3)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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