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01 08:30:18
担保人在借条上签字没有特别注明的属于一般担保人,他享有先诉抗辩权,就是说权利人在没有向起诉前,担保人不承担还款责任;在债务到期后6个月没有向债务人主张权利的,担保不再生效。在借条上载明提供担保,此后,如果借款人不能按约归还借款的话,就会出现债权人要求债务人或者担保人承担责任的情况,此时,担保人如何承担责任,就看当时双方的约定,如果约定连带责任担保,则债权人可以要求借款人和担保人同时还款,但如果约定一般担保,此时必须向起诉借款人并且执行不到的情况下,才可以起诉担保人,所以最好出具借条的时候要求担保人写明连带担保。担保人分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两种,担保方式不同,承担的责任不同。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