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5-30 15:19:52
督察有什么权利。督察有什么权利。机关督察条例(1997年6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220号发布2011年8月24日第169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第四条督察机构对机关及其人民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下列事项,进行现场督察:(一)重要的警务部署、措施、活动的组织实施情况。(二)重大社会活动的秩序维护和重点地区、场所治安管理的组织实施情况。(三)治安突发事件的处置情况。(四)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的受理、立案、侦查、调查、处罚和强制措施的实施情况。(五)治安、交通、户政、出入境、边防、消防、警卫等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六)使用武器、警械以及警用车辆、警用标志的情况。(七)处置公民报警、请求救助和控告申诉的情况。(九)组织管理和警务保障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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