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5-30 15:06:55
法庭辩论阶段的主要任务是组织当事人对法庭调查的事实、证据提出自己的看法,陈述自己的意见,便于人民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法庭辩论依法应按下列顺序进行:先由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再由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接着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然后双方互相辩论,依法交替进行。一般情况下,当事人之间的辩论应不少于三轮。在辩论中,当事人应注意以下几点。一是辩论的语言应简单明了并富有逻辑,不得有对对方进行侮辱、谩骂等人身攻击性的语言。二是辩论应紧紧围绕案件争议焦点,不可对一些旁枝末节纠缠不清而忽略主题。三是下一轮的发言不得重复上一轮发言的观点与内容。四是如欲打断对方的辩解而欲与其辩论,应经审判长许可。一、答辩状怎么写。答辩状的内容包括了首部、正文、尾部和附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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