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5-30 16:23:53
一般情况下,立案后30天内会有逮捕的决定。对于群众报案、控告、举报、扭送,违法犯罪嫌疑人投案,以及上级机关交办或者其他机关移送的案件,属于机关管辖的,机关各办案警种、部门都必须接受,不得推诿。法律依据。《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七十六条 对于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在七日内送达控告人。控告人对不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内向原决定的机关申请复议。原决定的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十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控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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