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5-30 16:47:06
法律分析。市的上级单位:行政、业务归省厅管;行政归市管。是机关的组织形式,是主管工作的下设职能部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组织法》。第六十四条 地方各级根据工作需要和精干的原则,设立必要的工作部门。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设立审计机关。地方各级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行使审计监督权,对本级和上一级审计机关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的厅、局、委员会等工作部门的设立、增加、减少或者合并,由本级报请批准,并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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