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5-30 13:05:59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有价证券的管理制度,扰乱、破坏金融市场的正常秩序。本罪在客观方面的表现为。1、伪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2、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3、扰乱有价证券的管理制度。4、达到数额较大的程度。本罪的主体是年满十六周岁以上、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和单位属一般主体。本罪在主观上的表现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以使用为目的的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的债券行为是违反国家对有价证券的管理制度并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故意行为。对于犯罪分子存在伪造企业债券的行为,一方面是侵犯了国家对于债券发行的相关规定和制度,另一方面也是属于公司存在严重的侵害了其它投资者的行为,是需要根据涉案金额的大小来认定不同的情节进行判决处理的。一、变造企业债券罪立案标准是什么。变造企业债券罪立案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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