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5-30 19:53:26
1、新增用户。当年新并网热用户,在发展计划部转交给经营部后,散户和公建用户直接签订供用热合同,并交纳本采暖期热费。对于新开发小区的,第一年由开发商整体代收代缴,待开栓供热后,用户可携带业主身份证及购房合同到经营部签订供用热合同,领取用户信息卡,以后凭此卡到银行交纳热费。2、有陈-欠想恢复供热的用户。有历年陈-欠的热用户,请携带用户信息卡到经营部结清陈-欠热费,然后到所属供热分公司办理恢复供热手续,分公司确认可以恢复供热后,凭用户信息卡到银行缴纳本期热费。3、正常缴费的用户。用于应当在每年6月1日到10月25日期间,持用户信息卡到银行缴纳本期热费,10月25日以后缴费的,我公司将按照供用热合同约定对迟缴费的用户收取热费总额5%的违约金。4、申请停热的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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