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5-21 20:40:03
法律分析:1、社会保险补贴。2、就业见习补贴。3、求职创业补贴。法律依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下发的《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二、资金支出范围 第七条 社会保险补贴。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范围包括: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二)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给予最长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对离校1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第九条 就业见习补贴。享受就业见习补贴的人员范围为离校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单位,可适当提高见习补贴标准。第十条 求职创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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