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5-20 18:17:12
原告在诉讼中提供的检查、治疗和鉴定等事项,不一定需告知被告,但需提供法定票据证明费用请求。被告可质证或否定证据。原告可自行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被告认可则有效。不同种类的司法鉴定需提供不同材料。鉴定费由委托单位垫付,具体费用可查询鉴定机构。伤残等级鉴定必须做,其他项可根据责任比例承担。重新鉴定情形包括超越业务范围、虚假材料、不科学结论等。法律分析;1、原告在诉讼中所提供的有关检查、治疗和鉴定等的事项,不一定都需事先告知被告,但若原告提出相关费用请求,应当有相应的法定票据等证据证明,被告可以对原告提出之证据进行质证,对有关证据提出异议或者直接予以否定。2、原告在诉讼前自行委托有关具有鉴定资格的法定机构对有关事实进行鉴定,当然,如果在庭审中,被告认可原告所提出的鉴定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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