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5-20 09:57:35
本人持有;(1)落户申请书。(2)被投靠人所在单位或事处出具的证明。(3)投靠人原籍户籍证明。(4)结婚证原件、复印件。(5)双方身份证复印件。(6)投靠人户籍为兵团的,由兵团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出具无业证明,到所在派出所申报,经户籍核实后,填写《申请入户审批表》的签署意见,由户籍向申报人填写《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责任书》,提交申报人,申报材料经主任审核后,报分(县)审批,打印准迁证发给各派出所,申报人凭《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责任书》回执领取准迁证。依照《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请上海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的通知,符合条件的来上海创业、就业人员均可通过申请取得上海户籍。1、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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