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5-21 06:39:41
《最高人民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了失信被执行人的纳入名单期限和延长情况,同时提及了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义务或主动纠正行为的删除规定。法律分析;《最高人民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情形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人民可以决定提前删除失信信息。拓展延伸;黑名单解除流程及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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