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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5-21 00:40:20
法律分析。如果是民事案件,针对起诉状答辩就可以了。把自己不认可的事实和理由简单说下就行。具体案情法官会调查的,到时候是法官问,问到哪一方如实回答就行。承认事实的时候都考虑清楚,承认都是有法律效力且不能改变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七条 开庭审理前,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第一百三十 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一)当事人陈述。(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三)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四)宣读鉴定意见。(五)宣读勘验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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