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5-21 00:49:36
自2017年4月10日起,湖南全省全面启动跨省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湖南省1个跨省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可以受理除、、内蒙古、广西等4个自治区外其他省市群众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业务。2017年7月1日起,全面启动全国所有少数民族地区群众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实现全国异地“全覆盖、全对接”。【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七条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第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机关签发。第十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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