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5-20 05:55:08
电动轮椅不属于机动车。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的道路车辆,包括汽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等。而电动轮椅是一种辅助设备,用于帮助身体不便的人士在室内和室外更方便地移动,其速度较慢,没有行驶证和驾驶员资格证、不在机动车的行列中,因此不属于机动车的范畴。不过,电动轮椅在行驶时也需要遵守交通规则,如不得在人行道上超速行驶、不得逆向行驶、不得占用车道等,以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非机动车依据有出行显示灯控制的交叉路口,理当遵循下列规定行车。1、转弯的非机动车让右拐的车辆、过路人首先选择行车。2、遇有正前路口交通阻塞时,不能进到路口。3、往右时,靠路口选择点的右侧转弯(即转弯)。4、遇有停止信号时,理当依次停在路口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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