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5-20 05:56:36
如果是单纯的房屋权属确认之诉、不涉及给付内容的:应属于不涉及财产纠纷的非财产案件,诉讼费应按件收取、而不是按诉讼标的额(实际上也没有标的额)收取,每件收取50_100元。《诉讼费交纳办法》;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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