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5-20 14:03:05
律师解答。一、调整范围:自2021年1月1日起,对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以下简称“退休人员”),以及按照《关于颁发〈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1978〕104号)办理退职的人员(以下简称“退职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二、调整办法;(一)定额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8元。(二)挂钩调整;1.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职人员、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退休人员,在每人每月增加30元的基础上,缴费年限在15年以上的部分,缴费每满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每人每月再增加2元。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