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5-20 12:29:52
(一)对节能汽车,减半征收车船税。1、减半征收车船税的节能乘用车应同时符合以下标准。(1)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的排量为1.6升以下(含1.6升)的燃用汽油、柴油的乘用车(含非插电式混合动力、双燃料和两用燃料乘用车)。(2)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应符合标准。2、减半征收车船税的节能商用车应同时符合以下标准。(1)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的燃用天然气、汽油、柴油的轻型和重型商用车(含非插电式混合动力、双燃料和两用燃料轻型和重型商用车)。(2)燃用汽油、柴油的轻型和重型商用车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应符合标准。(二)对新能源车船,免征车船税。1、免征车船税的新能源汽车是指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纯电动乘用车和燃料电池乘用车不属于车船税征税范围,对其不征车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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