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5-21 22:18:24
夫妻财产赠与他人房产满足如下法定情形可以收回。1、尚未办理过户手续(没有经过公证的)。1、受赠方侵害赠与方或赠与方近亲属的利益或者赠与行为导致赠与人生活困难的,能够收回进行撤销。一、夫妻之间赠与可不可以撤销。在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将其所有财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可以在赠与财产变更登记前撤销赠与。换句话说,虽然夫妻一方口头或书面地将其所有财产赠与另一方,但只要财产不变更财产登记,仍以赠与人的名义登记,赠与人就可以后悔。只要还没有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夫妻之间的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因此,为避免对方撤销对房产的赠与,需要先到房管局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二、赠给子女的房产能否撤销。赠与子女的财产,符合法律规定的任意撤销或者法定撤销的,可以撤销。规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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