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5-21 20:59:56
办理机关北京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时间周一至周六9:00至11:30。13: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办理条件1.男女双方已经办理离婚登记。2.该离婚登记在北京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3.双方目前仍然维持该关系。4.离婚证遗失、损毁或不一致。所需材料1.户口簿。2.身份证。3.境外一方的有效身份证件。3.本人离婚证(损毁或不一致提供)。4.本人两张两寸近期免冠单人照片。办理程序一、受理1.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2.婚姻登记员监誓并签名。二、审查1.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规范、有效。2.询问相关情况。3.查证离婚登记记录是否属实。三、补发1.经查证确认属实、符合补发条件的,予以补发。2.不符合补发条件的,不予补发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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