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5-21 23:34:04
法律分析。加强创新创业人才激励培养。进一步健全杭州市人才最高荣誉制度,每3年开展一次杭州市杰出人才和杭州市突出贡献引进人才评定工作,每次各评定不超过10名,分别给予每人30万元和10万元资助。继续选拔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每2年选拔一次,每次不超过50名,给予每人2万元津贴。深化实施“131”中青年人才培养计划,对不同层次的培养人选,分别给予3至13万元资助,积极组织培养人选开展国内外进修培训、导师结对等学术交流,提高专业能力。实施创业培养系列工程,加强民营企业经营者培训,探索建立一批由大专院校、行业组织、知名民企和网络媒体等共同参与的经营者素质提升培训基地。继续与清华大学等高等院校合作办好“杭商学堂”,重点培养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和新生代企业家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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