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5-21 07:57:55
低保证的办理流程。1、个人申请(向社区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2、社区入户调查。3、召开民主评议会;4、公布初审对象名单。5、填写审批表;6、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入户调查。7、公布拟保人员名单。8、区民政局入户调查(抽样)。9、区民政局审批;10、公布低保户名单。11、发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第九条申请低保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或者其代理人以户主的名义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受申请人委托,村(居)民委员会可以代其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低保书面申请及其相关材料。第十条申请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单独提出申请。(一)困难家庭中丧失劳动能力且单独立户的成年重度残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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