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5-21 11:48:19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在未达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确定的风险管控、修复目标的建设用地地块,禁止开工建设任何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的项目。该行为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治土壤污染,保障公众健康,推动土壤资源永续利用。也是为了能够及时管控风险、修复目标,可以安全利用地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六十六条 对达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确定的风险管控、修复目标的建设用地地块,土壤污染责任人、土地使用权人可以申请省级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移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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