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5-22 03:44:11
法律分析:居住权可以补偿,具体多少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一方依据拆迁与他人共同取得安置房屋的居住权,即使共同居住的他人已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也不能排除其对房屋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即享有居住权。在一方居住权人另行购买或租赁房屋并自动迁出安置房屋后,其居住权归于消灭,但其享有向房屋所有权人主张经济补偿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