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5-22 03:39:09
1.应当征得其父亲同意,否则不能更改姓名。女方单独变更孩子姓氏属于违法的,没有更改途径可言,只有双方协商一致这一个办法。2.我国《民法典》规定是这样的: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一般而言,子女出生后,其姓名是经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的,因此孩子姓名的变更,也应由父母双方协商一致。父母离婚,任何一方无权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根据最高人民《关于变更子女姓氏问题的复函》的有关精神,对于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而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机关可以拒绝受理。对一方因向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其子女原姓名且离婚双方协商不成,机关应予以恢复【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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