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11 02:29:49
1、个人申请。根据《湖北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规定,各乡镇要切实履行低保申请乡镇级受理的责任。在申请受理时,要如实填写《蕲春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书》、《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登记表及声明书(授权书)》,严把材料审核关。材料审查合格的予以受理;材料审查不合格的,当面退回,并说明理由。2、乡镇审核;(1)入户调查。各乡镇要充分落实驻村国干负责入户调查的责任,在入户调查过程中,采取入户核查、邻里走访、信函索证、实物查看等多种方式,现场填写农村困难家庭收入评估入户调查表,详细登记家庭成员的基本信息,重点是家庭成员的身体状况、就业状况、收入状况和财产状况等。调查表要由被调查人、调查人和村干部三方签字确认,乡镇入户率要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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