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10 23:46:48
法律分析:购房合同一般包括商品房预售合同和商品房销售合同。两者的区别在于,商品房预售采用预售合同,房屋竣工交付使用,买受人支付全部房价后,可直接办理转让手续。商品房销售合同适用于商品房现居销售。所以现在签订的预售合同,交房时不再签订销售合同,可以直接办理过户手续。如果预售合同是在1997年5月31日前签订的,仍需按合同本身约定,在房屋交付使用时签订销售合同,方可办理证户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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