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09 06:58:19
挪用归个人使用是否构成贪污罪,取决于行为人是否有非法占有而不归还的主观故意,如果有,则构成贪污罪。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产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产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共同贪污,共犯论处。第三百八十四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数额较大,三个月以上未偿还的,挪用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数额巨大且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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