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09 06:48:59
企业因破产进行清算时是没有债务清算公式的,企业进行破产清算时要成立清算小组,由清算小组负责债务的清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二条管理人由人民指定。债权人会议认为管理人不能依法、公正执行职务或者有其他不能胜任职务情形的,可以申请人民予以更换。指定管理人和确定管理人报酬的办法,由最高人民规定。第二十三条管理人依照本法规定执行职务,向告工作,并接受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委员会的监督。管理人应当列席债权人会议,向债权人会议报告职务执行情况,并回答询问。第二十四条管理人可以由有关部门、机构的人员组成的清算组或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担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管理人:(一)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三)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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