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09 03:03:59
挪用资金罪的侦查规定是需要对挪用资金的数额和时间进行具体的调查,根据最高人民、《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3个月未还的。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5000元至2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一、挪用行为的具体表现形式有以下几个方面。(1)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对于此种情况,必须有两种,即挪用本单位资金既不是进行非法活动,也不是进行营利活动,而是进行其他活动,所以这两种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即所谓“超期未还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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