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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09 03:54:53
《刑法修正案九》对暴力袭警的新规定根据2015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刑法修正案》的规定,在妨害公务罪的项下的第五款新增暴力袭警的规定,修改后的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故意阻碍机关、机关依法执行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阻碍人民调查取证的。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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