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09 11:46:1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被取保候审人的强制措施或监视居住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变更或解除。取保候审最长期限为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期限为六个月。在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如果发现不应追究刑事责任或期限届满,应及时解除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并通知相关人员和单位。法律分析;取保候审一年以后,会根据实际情况变更被取保候审人的强制措施或者解除取保候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人民、人民和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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