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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09 11:31:37
立遗嘱人在生命遭遇威胁的情况下口授他人的遗嘱称为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口头遗嘱的生效条件是。(一)口头遗嘱必须是在危急的情况下设立的,如在前线作战、船舶遇险、飞机失事、遭遇台风、地震洪水等。(二)设立口头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见证人见证的方式,可以事后做书面或口头证明。(三)对口头遗嘱当场作出书面记录的,要注明年月日,并由记录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四)如果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用了其他形式设立遗嘱的,则之前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一、口头遗嘱的生效注意什么问题。要订立合法有效的口头遗嘱,须注意如下几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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