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09 09:14:30
刑事和解协议在刑事诉讼中具有同等效力,可由办案机关制作,经司法确认后生效。协议应注明时间、地点、参与人员,清晰记明事实、经过、要求、义务和达成的协议内容,并由所有参与人员署名。犯罪人应自觉履行义务,如拒不履行,被害人可申请强制执行。法律分析;《刑事诉讼法》第278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故《和解协议书》一般由办案机关制作。刑事和解协议可以有统一的格式,也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要求有所变化。基本的格式应当注明进行和解的时间、地点、参加的人员,清晰、准确地记明和解的事实和经过,以及当事人的要求和义务,还有最后达成的协议内容。所有参加刑事和解的人员均在该协议上署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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