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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09 08:54:29
遗嘱的种类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立遗嘱需注意遗嘱人签名、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需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口头遗嘱在危急情况下订立且需转为其他形式遗嘱后方有效。遗嘱以遗嘱人死亡为生效条件,可变更、撤销。法律分析;遗嘱的种类有哪些;1、自书遗嘱;《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2、代书遗嘱;《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代书遗嘱】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3、录音遗嘱;《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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