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09 09:30:29
人民对于有下列情形的犯罪嫌疑人能监视居住。(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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