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09 09:38:04
根据民法典,口头遗嘱无效的情况有四种:1.立遗嘱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民事行为能力人;2.在受欺诈或胁迫的情况下所立的口头遗嘱;3.在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可用书面或录音形式立遗嘱,所立口头遗嘱无效;4.立口头遗嘱时没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口头遗嘱在以下情况下无效:1、立口头遗嘱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民事行为能力人;2、在受欺诈或胁迫的情况下所立的口头遗嘱。3、在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可用书面或录音形式立遗嘱,所立口头遗嘱无效;4、立口头遗嘱时没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根据第一千一百三十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但应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所立口头遗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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