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09 09:36:57
《民法典》规定了口头遗嘱的情况及要求。口头遗嘱是指在特殊情况下以口头形式设立的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但必须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一旦危急情况解除,遗嘱人可以以书面或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此时口头遗嘱将无效。法律分析;口头遗嘱又称“口授遗嘱”、“略式的口授遗嘱”或“特别方式之遗嘱”。遗嘱人在特殊情况下以口头形式设立的遗嘱。《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拓展延伸;遗嘱的口头约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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