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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09 09:11:05
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百三十明确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以书面或录音录像的形式立遗嘱的,口头遗嘱无效。口头遗嘱的订立有非常严格的条件:首先,口头遗嘱必须在危急情况下立;其次,应该有两个证人在场,如果危急情况解除后可以以其他形式立遗嘱,口头遗嘱无效。因此,被继承人可以订立口头遗嘱,但口头遗嘱只有同时满足上述条件才有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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