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09 00:36:36
【医疗事故鉴定程序】医疗事故鉴定过程中有哪些程序中止的情形 如果医疗纠纷案件已经进入到“医疗事故鉴定程序”。虽然,各地医学会已经受理了患者及其家属的医疗事故鉴定申请,但是,这并不意味这医疗事故鉴定必然会进行下去。我国《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学会有权中止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可能被中止鉴定的情形包括: 、当事人未按规定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材料的,医学会将已经受理的医疗事故鉴定程序中止。因为,在医疗事故鉴定中,相关病历资料、封存的实物、药品、证人证言是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的证据基础,没有这些材料鉴定专家是根本无法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的。所谓“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就是这个道理。如果出现这样的情况,医学会只能中止医疗事故鉴定程序,等待当事人补齐相关的材料。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