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09 01:26:31
加收滞纳金的起止时间,为法律、行规规章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规的规章确定的税款缴纳期限届满次日起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实际缴纳或者解缴税款之日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一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法律、行规规章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规的规章确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第三十二条 纳税人未按照规章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章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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