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09 04:16:39
(一)个人申请:申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申请人(户主)通过其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民委员会向事处或乡(镇)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以下证明: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申请书和家庭成员收入证明;残疾证等其它相关证明。(二)社区初审:社区居民委员会根据事处或乡(镇)的委托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情况和实际生活水平通过入户调查、走访、信函索证等方式进行核实签署意见报事处或乡(镇)并张榜公布。(三)事处或镇(乡)审核:事处或镇(乡)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查、评议、核实、公示后签署意见并附申请对象的申请书、家庭成员收入情况原始证明及有关材料报县(区)民政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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