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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09 04:28:31
法律分析:确定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70元,黑龙江省由财政全额补助。2017年,黑龙江省由地方财政出资,首次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从每人每月7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80元(黑龙江省自行承担10元);2018 年,经省批准,黑龙江省将于2018年1月1日起,再次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从每人每月8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90元(黑龙江省自行承担20元)。凡是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均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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