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09 05:16:59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明确,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退休费计发办法。参保人员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继承。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令第13号)第六条,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全部依法继承。一、继承的相关金额;1、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时,其继承额为其死亡时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本息。2、离退休人员死亡时,继承额按如下公式计算:继承额=离退休人员死亡时个人帐户余额×离退休时个人帐户中个人缴费本息占个人帐户全部储存额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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