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09 16:17:58
指定监视居住一般在以下场所。1、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2、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指定的居所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具备正常的生活、休息条件。2、便于监视、管理。3、能够保证办案安全。【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刑期折抵】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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