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09 13:19:55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1)所谓危急情况,一般是指遗嘱人生命垂危、在战争中或者发生意外灾害,随时都有生命危险,来不及或没有条件以其他方式设立遗嘱的情况。(2)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