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08 19:30:45
法律解析。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的还款期限到期,债务人消失不见的,债权人可以提起诉讼。双方之间借贷关系明确的,即使债务人失踪,人民也将缺席判决。借贷关系不明确或者借款事实难以查清的,人民将中止诉讼。债务人消失至一定期限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人民宣告其为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应当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