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08 18:39:47
律师分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突发事件监测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和有关单位发现有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2小时内向本级报告,并同时向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法律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第二十条 突发事件监测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和有关单位发现有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2小时内向本级报告,并同时向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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